SYD-0633 液體石油瀝青閃點試驗器(泰格開口杯法)
上海雙旭SYD-0633 液體石油瀝青閃點試驗器(泰格開口杯法)
產品概述
本儀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G E20-2011《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》中T 0633-1993《液體石油瀝青閃點試驗(泰格開口杯法)》規定的要求設計制造的,適用于測定閃點低于93℃的液體石油瀝青材料的閃點。
產品參數
- 適用標準:JTG E20-2011 T 0633-1993
- 測量范圍:室溫 ~ 93℃
- 溫度計: -6℃ ~ 400℃,分度值1℃(符合T0633標準要求)
- 加熱方式:電爐加熱,功率可調
- 泰格開口杯:標準規格,黃銅材質
- 點火裝置:標準試驗火焰(可調節大小)
- 升溫速率:可控制,符合標準規定
- 電源電壓:AC 220V ±10%,50Hz
- 環境條件:溫度5℃~40℃,相對濕度≤85%
儀器結構
主要由加熱電爐、溫度控制調節系統、標準泰格開口杯、點火器、溫度計支架及防護擋風板等部分組成。
使用注意事項
- 安全第一:本試驗涉及明火和易燃樣品,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實驗室進行,遠離其他易燃物,并配備滅火器材。
- 儀器接地:使用前確保儀器可靠接地,防止漏電危險。
- 樣品準備:試樣必須按標準要求脫水。含有水分的試樣加熱時可能產生泡沫或濺出,導致試驗失敗或危險。
- 溫度計放置:溫度計水銀球應位于泰格杯中心,距離杯底和液面距離嚴格符合標準規定。
- 加熱控制:開始加熱時升溫速度可較快,接近預期閃點前30℃時,必須嚴格控制升溫速度為(5.5±0.5)℃/min。
- 點火操作:點火火焰應調節為標準球形(直徑3~4mm)。每升溫1℃,沿杯口水平掃過一次,動作應平穩、迅速,停留時間約1秒。
- 閃點判定:當試樣液面上方首次出現一閃即滅的藍色火焰時,立即讀取溫度計示值,即為閃點。注意與“持續燃燒”區分。
- 清潔維護:每次試驗后,必須待儀器完全冷卻后再清潔泰格杯和溫度計。殘留的瀝青會影響下次試驗結果。
- 校準要求:定期使用標準物質對儀器和溫度計進行校準,確保數據準確性。
- 操作人員:操作者需經過培訓,熟悉標準和儀器操作規程,并佩戴必要的防護裝備(如護目鏡、手套)。
試驗步驟概要
- 將脫水后的試樣注入清潔的泰格杯至標線。
- 安裝溫度計,置于避風處,并安裝防護擋風板。
- 點燃點火器,調節火焰至標準大小。
- 開始加熱,控制升溫速率。
- 在預期閃點前30℃開始,每升溫1℃進行點火試驗。
- 記錄閃點溫度,并停止加熱。
- 試驗結束后,按規定清潔儀器。
磁性開關W13/W5/W8H等 Rexroth磁性開關 0830100480 上一篇 gTA磁性開關KT-11N http://m.sunkiss.cc/product/d114267.html |